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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Providence canyon trail to Logan Peak

2007/06/03 7 条评论
话说上周我热身了一下,走了一个中等难度的trail,回来以后兴奋不已。于是马上又看上了一条trail。这次没上次乖了,选了一条标注为“难”的trail。中国人都有一个毛病,喜欢登高望远。你说走个trail,就走个几迈算啥呢?一定要爬山的。一定要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的。这才是hiking的快感所在。
 
来logan快两年了。整个cache valley的高峰我所熟悉一点的有3个,Naomi peak第一,9980 feet;Logan peak 9598 feet;Wellsville 9372 feet。别看Naomi最高,这条其实最简单。从tony grove上去,大概2-3小时就差不多到了。Wellsville却是最难的一条,据说非常steep,而且很晒,要带上4升水才敢上去。这条wellsville我的确很想尝试,无奈对自己的hiking能力还没有自信到这个程度,还是觉得应该找个人一起去。于是就剩了这个以logan命名的peak了。我研究了一下。这个peak也不简单,有好几条路可以上去,却都非常长,单程就差不多要10迈。唯一一条短一点的是从providence canyon上去,单程4.5迈。
 
实际上4.5迈是从providence canyon里一个quarry开始算的。我的小破车根本开不到quarry(同志们,这个好像是GRE词汇),停在离quarry至少还有两迈的地方。走了一会儿才发现,这条trail其实不是为hiker准备的,这条路很宽,大部分人都是开着ATV上去的。Again,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在hiking。开始的一段石头那叫一个多啊,基本就是在石头上走的,一直走了2个小时左右才觉得有点到顶的迹象。一路上居然可以看到明显的植物垂直分布。老实说,我有点迷路,走的并不是指南上说明的那一条。不过后来我还是到了最后登顶的那个山头。最后那个山头啊,走着居然有在纳木错上爬扎西半岛上小山的感觉,非常困难,非常陡峭。走上一个山头一看,前面还有一个,走上去再一看,前面还有一个。而且越高的时候风越大,山上雪都还没化完呢,真是有点冷。意外的是这时候居然看到一只鹿,我觉得应该是moose,在这山头上跳来跳去如履平地。这时候已经非常高了,西边的wellsville已经差不多是平视了。天上的云低得难以置信。看见一个黑黑的东西从草上划过,以为是什么擅跑的动物,却发现其实是个影子,抬头看,一只鹰就几乎是在我头上飞过。
 
我几乎是拼尽了我最后的力气,才爬上了Logan peak。遗憾的是,美国的山却都没有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山脉起伏不大,在山顶上几乎看不到山峰,山脉只是平平的向远方延伸。拍了几张照片,我决定还是下来了。这时候我已经是走了4个多小时了。
 
下山的路真的是一点都不惬意。十分陡峭不说,还到处都是小石头。腿开始不听使唤,到后来我几乎都快要疯了。。。只觉得为什么我要把车停得那么远。。。等我看到我可爱的小破车的时候,才发现,今天已经是hiking了一整天了。
 
一直到现在我的腿和脚还痛得要命,哎,真是的。 
 

对面就是那座wellsville。是不是一样高?

 

好低的云,没有波澜的山脉。

分类: 美利坚小记

一个愉悦的下午

2007/05/29 5 条评论
话说上周五我们吃lab lunch的时候副老板拿出了一本小册子,叫cache trails,一本关于local的hiking trail的指南。我其实从spring结束后,就一直想买这么一本hiking的手册,毕竟暑假来了,大好时光我是坐不住的。于是问好了哪儿有卖,我下午便买了来。晚上研究了一下,是完全坐不住了。身上去年培养出来的hiking的细胞完全调动起来了,按耐不住。
 
这本小册子不错,周围的trail都有,讲得也很详细。Logan canyon里,其实我也走过好些了,而且我现在对一般的trail已经无法满足,很有点想挑战极限的感觉。小册子里有很多标明了为strenuous的trail我看着都特别动心。可惜这种trail我一个人估计很难完成,万一路上出点事,我基本就要挂了。再找一个人呢,还要考虑到那个人的体力能不能胜任。于是最后我翻来翻去,还是看上了一条moderate的trail,看上这条trail,是因为这条道儿是属于logan peak area的,是一片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中国人总是喜欢完成一件“完整”的事,比方说走“遍”中国所有的县,去美国“所有”的州,比如我买了这本书后便想,我要走“完”这本书里所有的trail。虽然是moderate,我还是有些害怕,毕竟之前的hiking都是跟人一起去的。我只需要跟在后面就好。这次就要自己看路识方向了。我在msn上最后努力了一把,想找个人跟我一起去,可惜放假大家都不知道哪里疯去了,最后我还是只有自己上路了。
 
走了好些弯路,才找到了trail的入口。我带了一升水便上路了。这也是一条上山的路,到山顶要差不多3.7miles,一路都在森林里,隐约听得见水声,却照例看不见水在哪里。今天天气不错,有云,有风,不太晒。风吹着森林的树,一阵一阵哗哗的响。再伴着鸟鸣,心里的确是越走越开心。可是没过多久,我还是开始害怕了。一路上我连一个人都没碰到。整条trail上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我只有拿出那本书,把描述看了一遍又一遍。确定我没走错,才又开始往前。3.7迈不算长,走起来却也不短。盘山的路不算陡,却能看着自己越来越高。在拐弯的地方,树没有遮住视线,能看见整个canyon的山汇聚在远方,天上的云吹过去,竟恍惚是不是我也在动。就这么大概走了2个小时,终于到了山顶。山顶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地方,除了一块牌子告诉我这就是终点。整条trail上真真切切只有我一个人。下山的路就没那么害怕了,哼着小曲儿,想着小心事,差不多1个半小时就下来了。我来logan以后第一次自己handle的hiking就这么结束了。想着刚才上山的时候还觉得,要是我能平安回来,也是挺伟大的呢。
 
现在回来洗了澡吃完饭,却又开始觉得,我一定要走“完”这里所有的trail。包括那些标注着strenuous和very strenuous的trail们。
分类: 美利坚小记

和美国人一起旅行

2006/07/10 5 条评论

和美国人一起旅行–游怀俄明州Grand Teton国家森林公园后想到的

 

我是一个喜欢到处跑的人。在中国的时候便闲不住,守着武汉这个九省通衢,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几年来也算是把广阔的中华大地略微的走了走。去年有幸来到美国,又不幸的来到了我称之为美国之青海的犹他州。犹他州地处落基山脉中麓,平均海拔在一千二三百米上下。离著名的黄石公园只有4,5个小时的车程。本州的国家森林公园更是有4,5个之多,是美国国家公园最多的州之一。这里自然景观奇特,优美,经济上相比东海岸和西海岸当然是相当欠发达的了。

 

不过这对于我,却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正好可以好好享受一番居住在大城市的人需要辛苦跋涉花大把美钞才能来的美国后花园。上个星期,实验室喜欢玩户外的哥伦比亚师兄Arian邀请我跟他一起去怀俄明的Grand Teton国家公园,我当然是求之不得了。能完全摆脱中国人的圈子和其他国家的人一起去旅游,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这次正好可以有机会像美国人一样旅游。

 

美国人的旅游和outdoors

 

美国人跟中国人在旅游上最大的不同便是,美国人在现在的生存条件下,已经把旅游完完全全的当做了一种recreation,是一种跟工作状态完全不同的休闲活动。说是休闲,不代表说他们玩得舒服,相反,他们用各种各样的工具来休闲,消遣。这些工具,被他们称作是outdoors。在美国流行的outdoors很多,据我观察,mountain biking, rafting, kayaking, skiing, snow boarding, fishing, camping在我这块儿最多。年轻人玩激烈的,老年人就fishing。他们玩这些东西玩得很专业。如果说是mountain biking,那就决不是简单的骑车,一定是真正的骑车上山,然后再沿着不同的trail下山。那些trails,我不知道是哪儿来的,就跟中国的小路一样,但是没有经过任何的人为加工,石头还是那块石头,树还是那颗树。这么说,大家多少有些奇怪。我的意思是,这些trails是很正规的,被印在各种各样的册子上,路上却没有过多的保护措施。国家公园的管理人员却任由这些明显会伤害人生安全的自然之物存在着。Rafting,就是中国的漂流。坦白的说,美国的河那也叫河?有很多所谓的河都是人造的。但是他们却用那些河玩真正的漂流。大多数真正玩rafting的人都是自己带自己的raft,找准了一条河就顺流而下。途中有很多rapid,也就是所谓的险滩吧,那就全得靠自己的经验和能力闯过去了。Arian就跟我说过好几次他是怎么在危急关头自救的。让我听起来都很害怕。。。当然Arian也说了,这就是rafting的真谛所在,也就是所谓whitewater rafting的吸引人的地方了。于是每逢周末,长假,就有无数的人用SUV拉着自己的raft和kayak,到自己心仪的险滩去挑战。

 

看到这些,则不由得想到中国人习惯的旅游和运动。在大多数中国人的心中,旅游就是去--。这一点的感触特别深。这次暑假我去西藏。回美国后,我说我去西藏了,于是很多人问我去西藏干嘛了,我突然觉得很无语。是阿,我去西藏干嘛了呢?好像也就而已。在美国人的习惯思维里,旅游一定不仅仅是去的。他们通常会把旅游和运动合起来,去旅游,就一定会去hiking,会去做自己喜欢的运动。

 

其实中国人也有喜欢运动的。我自己就声称喜欢outdoors。在学校的时候,曾经跟我们白云黄鹤bicycle的人一起在两天内骑车220公里到咸宁南边的一个叫刘家桥的小村子再回来,一时成为我炫耀的资本。我也喜欢徒步。到哪里玩,我都喜欢把那个地方好好走一走,绝对不过分利用交通工具。索道这种东西是被我强烈鄙视的。我喜欢爬山,就是喜欢千辛万苦到山顶时那种一览众山小的满足感。

 

就算这样,我们和美国人心中的运动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在我的潜意识里,不论是骑车还是爬山,都有一种征服的感觉在里面。我觉得我征服了自己,也是征服了自然。老实说,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虽然一直都有文章说中国的文化中就有征服自然的元素,但我并没有认真的考虑过。其实我一直很鄙视这种说法,我认为我是热爱自然的。我是自认为可以跟自然一起和谐相处的人。可是来美国后,我却不得不承认我这种征服的不良习气。

 

美国人呢,却是真正的享受。美国人干什么事情都让人觉得特别享受。我们这次的hiking每次都是至少4,5个小时,也要翻山越岭穿越峡谷,走近20公里的路,而且由于跟着Arian,中途都不带停的,还特别快,跟得我苦得很。但就这样也只能说是介于半专业和大众hiking之间。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背着5,60升大包,帐篷,防潮垫睡袋一应俱全的hiking人。天晓得他们在外面要呆多少天。Arian说有人hiking两个星期,绕整个山一圈。最让人感慨的是,这里面居然可以经常看到一家出游的。爸爸妈妈带着两三个孩子。每个人都是背着全部装备。那些孩子看起来最多也就6,7岁。却开始这种艰苦的长时间徒步。我走着都觉得很累了,真不知道这些孩子怎么挺得住。但是看见他们这样,却不觉得是自虐。你就觉得他们是真的在享受这种hiking。

 

也许真的是国情的不同,在中国,这种outdoors基本被看做是牛人自虐的一种方式,偶尔有一两个,基本就被大家崇拜得要命了。这也是有道理的,在中国徒步,有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地貌的多样性,民族的多样性,让人在踏上旅途前有如壮士般豪迈。而旅途中需要自己解决食宿,解决一切问题,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设施。这样的旅游,就不是运动了,更多的是经历吧。老实说,我更喜欢在中国的旅行,让人更有满足感。在美国就只觉得是锻炼身体去了。

 

美国人的环保

 

美国的环境保护的确是太令人赞叹了。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北斗七星是在美国,第一次看到月晕是在美国。能看到几十公里以外的的山也是在美国。Arian说美国是因为剥削第三世界的能源才有这么好的环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他们的国家公园,并不让人觉得野,是被开发过的,却保护得非常好。让人真的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感觉。国家公园里可以随处看见各种动物,灰熊,松鼠,秃鹫,各种各样的鸟就在眼前飞来飞去,根本连望远镜也是多余的。人们在hiking的途中看到动物,都特别兴奋,各别有经验的会指点路人观看。然后大家照完pix以后都面带笑容的继续漫长的徒步。

 

美国人对于自然的保护也的确是非常自觉。整个公园没有一点的垃圾。更绝的是,连垃圾筒都没有。大家的垃圾都是自己收起来,在指定的地方扔掉。这一点我真的是太佩服了。想到中国,不乱扔的是少数。。。如果想要保护环境,就要修无数个垃圾筒。有的人就算是垃圾筒在眼前,都不愿意扔进去。我就亲眼在黄山上看到有人把空饮料罐子扔到云海中去。。。而垃圾筒也就在离他10米的地方。

 

说到这里,其实挺心痛的。我作为热爱中华大地的热血青年,除了管好自己,却不知道还可以做些什么了。也许这才是最可悲的吧。

 

PS 我现在这儿一天太长了,天要到晚上10点才黑,于是整天不挨家,天一黑就睡觉了。所以呢,哪有时间更新呢?我这个还是做实验的时候无聊写的。差点写不下去。。。当然,还是欢迎大家捧场滴~

分类: 美利坚小记

实验室人物记-2

2006/03/26 18 条评论
副老板ABC
 
第一次看见副老板的时候,从来没觉得她会是中国人。虽说总觉得她有一些亚洲人的血统,但举止,言行,已经完完全全是个美国人的样子了。于是就觉得她应该有个亚洲人的奶奶或者姥姥什么的。直到有一天,副老板给我们看她这两年去世的父亲的墓碑上的刻字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副老板是正正经经的中国人,只不过是个跟王力宏一样的ABC而已。ABC现在已经不足为奇了,遍地都是。只要有中国人的地方,就会有一群ABC。但是年纪这么大的ABC我到真的是第一次遇见。
 
副老板叫Dane,估计有50多了吧。她有三个孩子,都跟我们一般大,而且最近还晋级成姥姥了,家里添了个外孙女。Dane是彻头彻尾的 Utah人,在盐湖城出生,盐湖城长大(但是不是摩门)。她说她父亲是最早一批来美国的华工,老家在广东,说潮汕话。这让我觉得很是惊讶。我依稀记得在什么地方看见过最早来美国的华工的故事,他们大多来自广东,来美国做些体力活儿(最著名的应该是修铁路)印象中是受了很多剥削很苦的。于是没敢问Dane,她父亲来美国干些啥。只知道后来她们家几乎全来美国了,开始经营家族产业,做些生意。副老板便是在这种典型的富有经商头脑的广东business家族长大的中国人。
 
说副老板是华人,有点一厢情愿。她嫁给了一个美国人,养着几个混血儿,不会说一句普通话,会几个字的广东话,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我十分好奇这样的人的成长经历,她到底带有多少中国人的成分,她真的是彻底的美国人了吗?
 
现如今的美国,华人已经占据了小半边天(主要是东西海岸),在美国长大的中国人,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都越来越多,很多都已经长大,开始进入中年创业阶段。他们带着黄皮肤,却在美国长大,内心的矛盾一定是旁人不能理解的(文学城上讲这种人的故事特别的多)。而我,作为一个新留,却对他们多少有些排斥。他们说着一溜儿的美式英语,喜欢和美国人玩,看着我们这种刚来美国的土人,眼睛里总是流露出一种难以察觉的厌恶的表情。他们是第二代华人,已经不能体会独在异乡的感觉了。我跟他们的这种隔阂,是永远也消除不了的。
 
于是,看见Dane,总会想,现在那些小ABC们长大了,老了,是不是也是Dane这种样子。然后想,我还是不想要这样的孩子。我想要一个完完全全的中国人。
分类: 美利坚小记

实验室人物记

2006/03/19 7 条评论
上次提到我老板老蒂,让我决定来写一个实验室人物记。用来纪念在落基山脉角下的犹他州立大学中Gilbertson lab的一年实验室生活。这一年的实验室生活是我混过中国3个实验室后经过多方面的比较,自认为是最为开心舒服的一个实验室。也是因为这个实验室,让我开始渐渐接受了这个小学校。毕竟相对于学校名气来说,实验室要贴心许多。以前也说过,我实验室的一干人等都十分有趣。再有趣写起来也要有个头儿,实验室的头儿当然是PI,也就是我老板,便从老板说起吧。
 
老板老蒂
 
我老板老蒂是一个身高至少195cm(准确数据不详,待考),并且长发飘飘的大汉。上次圣诞节前实验室吃饭时,我8gua过他的生辰年月,如果没记错,应该是58年12月的,射手座。射手座的老蒂是个好人,身上还带有一种浪漫气质,大踏步的走在校园小路上,金黄的头发随风舞动,耳朵上夹着一只铅笔,跟你打招呼还是那种很美式的军礼,右手在头上往前小小一甩,然后突然停住,又帅又gentle,很让人有些遐想。说老板是个好人,是有很多证据的。实验室里的小印和女博后都跟我说过,老板是such a nice guy。
 
老板的确很nice,不夸张的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谦和,没有架子的年轻老板。老蒂对学生特别好,我总觉得这跟他没有孩子多少有些关系。刚来的时候,每次看到他都很紧张,每星期的例行谈话都没什么话说,便开始跟他扯家常。于是我说我想家。。。(当然这是我谈话的策略,这是我当时唯一可以聊起来的话题),慢慢的,我们就开始谈中国了。于是我知道他准备去中国领养一个孩子,提到孩子的时候,他脸上就开始洋溢着一种不易察觉的慈祥与幸福。于是,我觉得,我们在他眼里,也都是他的孩子吧。他也的确不只一次的跟我说过,我们都是他的scientific children,并且不管他有多忙,graduate students始终是他的No.1 job。而且不只是他的phd,老蒂还很体恤他的小本科生们。我们实验室看起来其大无比,其实是多亏了那些打工的本科生在撑门面。想我做本科生的时候,在实验室里吃的那个闷亏简直是用筐都装不下。就不禁的开始羡慕这些孩子们。他们虽然也干洗瓶子的活儿,但是却可以在指导下,独立做些很高级的实验,比方说膜片钳阿,摸索western blot阿,做rt-pcr阿什么的。而且还可以得到老板的亲自指点。老板也从来没将他们当作过外人,而且当成是实验室的活力来源。实验室网页上老板开每个本科生的玩笑,说这个的腿快(滑雪,踢球,踩油门),那个的人生目标不明,还提到某人拒绝提供任何信息在网络上。
 
跟老蒂处久了,愈发觉得他很enjoy他的这份faculty的工作。他喜欢交流,由于他的办公室就在实验室旁边,他经常来看看实验进度,跟你谈谈,聊聊,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的压力。他下班前的最后一项工作,通常是到实验室来体验民情。听副老板说说实验室里一天发生的新鲜事,问问大家一天的实验,开开玩笑,也讲讲自己。这个时候,实验室里总是欢声笑语。顿时觉得实验室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老板却又是一个很刻苦的人。刚来这儿的时候我去实验室挺早的,可是从来没有看到过老板不在的时候。我从来不知道每天老板是什么时候来的。老印有次神秘兮兮的跟我说,他7点的时候来实验室,老板仍然在。这么说来,老板在实验室里至少工作12个小时。12个小时说来也不算太多,不过像老板这种早就不是assistant professor的人,也没什么生活压力(我这么想),还这么刻苦,除了真的热爱,还有什么动力吗?有一次我问他你真的喜欢现在的生活吗?他说,当然,我最遗憾的就是现在没有什么机会做实验看数据了,而需要干些“统领实验室”的活儿。
 
老蒂最让我喜欢的,是他不是书呆子。他个人的学术背景非常好(一溜儿的名校毕业),却来了这么个小学校,我猜有两个原因。一是,Utah雪好,老蒂喜欢运动,尤其热爱滑雪。到冬天雪好的时候,他一封email来,就说你们今天自己做实验吧,我滑雪去了。也不知道他水平怎么样,但是光是想像着他那么大一高个儿,从山上疾驰而下,也绝对是一风景了。第二个呢,估计是为了他lp。我们老板娘也是USU的教授,弄心理学的。老蒂也许是为了将就老板娘的位置才来的吧。。。
 
我对实验室的热爱多半来自于对老板的热爱。更上升到了学术的同生共死上。不管他的对手多么强大,我要誓与老蒂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将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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